“八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本溪检察机关始终将普法工作融入“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全过程,市检察院、“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双双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称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
一是健全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小组,为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压实责任。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在办案各环节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将普法工作深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聚焦主责主业,打造精准普法
一是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全面升级市检察院“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为“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研发的“枫帆”法治自检系统嵌入“辽企通”APP,全天候无偿为全省企业提供“掌上”法治体检,依托“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为170个经营主体提供各类法治服务,帮助解决在合同履行、侵权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105项。《本溪市检察院服务民企制度》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成果鼓励奖。
二是做实为民普法宣传。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非法集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宣讲等形式,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94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覆盖8350余人次。
三是抓实普法护航成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等主题法治课120余次。依托“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中小学师生2万余人。推出模拟法庭、“我是小小检察官”社会实践等特色法治课程200余场次,受众8000余人次。自主创作的“法润童心 未爱护航”法治小课堂获评高检院、省院“精品法治课”称号。


三、创新方式载体,提升普法效能
一是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平台。运用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定期推送普法文章、动漫等产品,探索制作“百姓看得懂”的普法解读,将专业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的法治语言。二是做实“家门口”的普法阵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普法短片,将普法融入日常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三是用活“场景化”的普法形式。主动加强与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协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典’亮生活,守护美好”主题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周”、公开听证等活动204人次,“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将办案过程变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