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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5-04-09

4月2日,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主持会议并讲话。




参加读书班的院领导通过带头领学、个人自学,深入领会、用心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逐句逐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深入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文件,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切实筑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高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作风建设关系到检察队伍形象,关系到法律监督公信力,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和评价,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实。


要坚持深学细悟,筑牢作风建设思想根基。深刻认识到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长效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原文原理、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觉悟,思想上坚定信念、筑牢根基,政治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动上紧跟习近平总书记、紧跟党中央,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坚持真查实改,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深入查找、总结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落地生根。要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把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要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一体做实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进一步提振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引导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扛牢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要坚持融合推进,将改进作风的成效切实体现在服务振兴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上。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要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要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严肃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要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要坚持以上率下,当好作风建设的引领者、维护者、践行者。领导干部是影响作风建设的关键变量,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省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履行领导责任、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严守廉洁底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终点”,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决心,一抓到底,确保全省检察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优良作风为推动辽宁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