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是检察机关不懈追求的目标。近日,南芬区检察院主动敞开大门开展案件“社会评查”工作,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社会评查员,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人民视角”的案件评查机制
今年年初,南芬区检察院制定了《南芬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社会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精心筛选出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性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焦点问题的已办结案件进行社会评查。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社会评查员,与院内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组成评查小组,通过查看结案报告等法律文书,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 10 项内容给出评查意见,并由区检察院综合评查意见形成评查结果,在依法依规和保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践行“人民参与”的案件评查过程
近日,南芬区检察院连续举办4场案件质量社会评查讨论会,邀请各方代表对 10 件已结案件开展评查。承办检察官全面汇报案件办理情况,来自社会各界的评查员代表积极发表意见,双方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度交流,有效打破了内部评查的“视角壁垒”。此次评查还在源头治理和类案线索挖掘方面取得突破,现场获取治理建议 5 个,案件线索 4 个,现已成案 2 件。
构建“人民满意”的案件管理体系
南芬区检察院构建了“评查—反馈—整改—预防”全周期管理体系,强化问题整改。对评查中发现的正向经验和反向问题集中“晾晒”,在相互学习与反思中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区检察院将社会评查工作与“一网格一检察”工作机制有效衔接,针对评查代表反馈的突出问题,组建临时工作组下沉网格开展线索排查,形成有反馈有落实的“工作闭环”。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南芬区检察院将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个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