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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高质效】不“刑”≠不“罚”|这份守护 聚合力 越山海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5-16

一个明知销售的A型肉毒素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仍参与帮忙购进的从犯!


同时又是一个仅赚取固定工资,犯罪情节轻微,且案发后坦白、认罪认罚的打工者!


被起诉的主犯全部认罪伏法!

不起诉的他是否就能免于行政处罚?

群众的安全,须臾不可放松!


近日,南芬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并进行了跟踪监督。


一场跨部门的

上下“一体”衔接


在该指定管辖的妨害药品管理案办理中,南芬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对从犯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配合,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高明、书记员黄金钰与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赵爽就案件进行研讨


王某虽不起诉,但其行为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相关行政机关应对王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另外,由于案件发生于异地,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南芬区检察院立即向本溪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市检察院就解决跨区域行政机关线索移送、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指导,为破解不“刑”转“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赵爽正在与行政检察条线工作人员黄晓鑫探讨相关案情


一场跨地域的

纵横“合力”守护


由于该案既涉及医疗美容行业,又涉及药品销售领域,为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办案组经过调查核实,明确该案行政主管单位。在该辖区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南芬区检察院迅速与该行政单位取得联系,以“线下+线上”等多渠道就该案的基本案情、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多次沟通,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打破了程序流转的区域壁垒。

▲跨越400公里,与相关行政单位形成守护合力


在征求该辖区检察机关的相关意见后,载着各方的大力支持,南芬区检察院向该行政单位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意见书制发后,南芬区检察院与行政单位多次就权责清单与法律授权进行沟通研讨,最终达成一致,在相关行政单位的配合下,南芬区检察院收到了回函及对王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就相关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


聚合力,越山海,守护如一,群众的安全始终是检察机关深深地牵挂,南芬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社会各界合力,共同守护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