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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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察部 |
杜琳琳 |
孙洋、 潘妮、赵爽 |
1.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或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对同级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3.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5.负责办理法律规定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出品的公益诉讼案件。 6.受理报案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控告进行分流;受理和承办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审查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本院办案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
024-43828027 |
标注:为员额检察官